山东青年政治学院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      2017-12-27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山东青年政治学院2018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有关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结合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18年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招生工作。
第三条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学校简介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青年政治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14277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第八条 学校校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31699号
第九条 历史沿革: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是2010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其办学基础是创建于1949年的山东省团校,迄今已有68年的办学历史。
第十条 学校概况:学校注重发挥青年院校的政治优势和办学特色,坚持德育首位,注重综合素质培养,不断加强党团组织建设,秉承“德才兼备、自强不息”的校训,努力营造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教育环境,形成了“朝气蓬勃、实事求是”的良好校风。
学校地处济南市高新产业带中心,风景秀丽,环境优美。学校占地面积1040亩,建筑总面积26.7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8.2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价值8335万元,拥有实验、实训室90个,教学用微机2469台,语音实验室座位数826个,多媒体教室座位数9068个。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140万册,电子图书139万册。高度集成的数字化校园网络系统为教学科研提供了崭新的平台,先进的教学设备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条件。
学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提高教学质量为重点,实施了以培养名教师、创办名专业为主要内容的“双名工程”。学校拥有一支结构合理、治学严谨、适合学校发展的高水平师资队伍。现有专兼职教师700余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人,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省级智库高端人才、省级教学名师、省级重点学科首席专家、国家及省部级优秀教师、齐鲁和谐使者、齐鲁文化英才、省级理论人才“百人工程”等23人,省级教学团队2个,77人在省级学会中担任理事以上学术职务。拥有国家级教改试点专业1个、国家级教育培训基地1个,省级重点学科3个,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和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各1个,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培育立项专业(群)3个,省级示范专业、特色品牌专业10个,国家级、省部级精品课程36门。
学校现有9个二级学院,39个本、专科招生专业,25个本科专业,涵盖了经济学、法学、文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6个学科门类。学校面向全国17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目前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13000余人。
由于学校多年的办学成绩突出,在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等历次综合评估中均被评为优秀等级,先后被教育部评为“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全国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先进集体”,并获得山东省多项荣誉称号。2009年11月,被山东省人民政府记集体二等功。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学校设有招生委员会,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研究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专升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纪委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并受理考生投诉,招生违纪案件调查、处理。
第四章招生计划及报考条件
第十四条 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公布的专升本招生计划执行。我校2018年专升本招生计划460人,招生专业6个。具体分专业计划如下:


第十五条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7〕26 号)的文件精神执行。
第五章录取
第十六条 录取规则:
学校专升本招生录取规则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7〕26号)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执行。建立过程性考核与专升本考试成绩相结合的多元录取机制。进档考生按专升本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并参考过程性考核结果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男女比例: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八条 外语语种: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九条 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教育部等三部委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按照国家教育部和省级教育招生主管部门指定查询网站,学校招生信息网以及录取通知书等。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一条 入学资格复查:专升本学生入校后,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 普通专升本学生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核定的标准。专升本学生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退学学生学费按照鲁政办发[2008]65号文件执行。
第二十三条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及学校奖学金等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设有助学金,资助经济特别困难的优秀生。学校还制定了勤工俭学制度,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第二十四条 专升本学生在规定修业年限内,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本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本校专科起点××专业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位。
第二十五条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1-58997707 
学校网址:http://www.sdyu.edu.cn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31699号
邮政编码:250103。
第二十六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专升本招生相关事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山东青年政治学院负责解释。